恒工精密:关于共同投资基金变更合伙协议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4-005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基金变更合伙协议暨进展公告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鹏基金”或“安鹏股权”)及有限合伙人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共同投资设立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具身基金”或“合伙企业”)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6,0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60%;安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1%;北汽产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3,9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39%。首次出资额为认缴总额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并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根据《合伙企业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经各合伙人友好协商并一致决定,对《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相关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一)变更前
“......
(3)投资决策
a、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有关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退出事项的决策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各合伙人确认有关被投资企业的一切管理、决策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股东确认是否行使及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合伙企业及/或其委派至被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或其他人员在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等被投资企业会议中参会、表决及签署相关决议及文件,合伙企业签署或修订投资协议及投资相关协议及安排等)等相关事项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自决定。b、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3名及/或以上通过。召集人亦可决定不召集现场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各位委员的表决意见,各位委员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意见的委员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
(二)变更后
“......
(3)投资决策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有关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退出事项的决策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各合伙人确认有关被投资企业的一切管理、决策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股东确认是否行使及如何行使股东权
利,合伙企业及/或其委派至被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或其他人员在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等被投资企业会议中参会、表决及签署相关决议及文件,合伙企业签署或修订投资协议及投资相关协议及安排等)等相关事项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自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2名及/或以上通过。召集人亦可决定不召集现场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各位委员的表决意见,各位委员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意见的委员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
除上述变更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合伙企业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变更后的《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能控制合伙企业,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进行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根据安鹏基金工商登记信息、股东名单及《合伙协议》约定,公司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安鹏基金没有关联关系,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基金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的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进展情况
(一)基金备案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具身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备案日期:2024年04月17日
4、备案编码:SAHR72
(二)基金募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身基金共计募集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5,400.00万元,占比60.0000%,各合伙人出资份额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100.00 | 90.00 | 1.0000 |
2 |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900.00 | 3,510.00 | 39.0000 |
3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6,000.00 | 5,400.00 | 60.0000 |
合计 | 10,000.00 | 9,000.00 | 100.0000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变更后的《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