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
301261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engongPrecisionEquipmentCo.,Ltd.)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项目 | 39,976.86 | 35,000.00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及上海研发中心项目 | 9,050.00 | 5,000.00 |
| 3 | 高端装备零部件扩产项目 | 31,170.92 | 27,812.00 |
| 4 | 高端零部件新材料扩产项目 | 6,753.35 | 5,499.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7,689.00 | 7,689.00 |
| 合计 | 94,640.12 | 81,00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系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1,972,549股,发行价格为
3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0,787,058.1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71,333,045.37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739,454,012.73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的保荐费为人民币849,056.6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20,712,532.58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2号)。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前募项目延期、变更情况、效益情况均已在《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
月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进行说明。
四、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六、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若公司在连续铸造、精密机加工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竞争对手在相关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或者相关行业规模萎缩、技术路线受阻等因素导致公司未来订单需求不及预期,可能会对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前述相关风险!
七、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虽然智能机器人行业整体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具备良好发展前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定市场基础,同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公司技术、客户等方面储备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规划产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若未来出现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
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研发、技术迭代或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重大不利因素,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可能存在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前述相关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目录 ...... 5
释义 ...... 6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8
二、本次发行概况 ...... 8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9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30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 35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 35
释义
| 释义项 | - | 释义内容 |
| 恒工精密、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预案、本预案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发行公告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转股 | 指 |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过程 |
| 转股期 | 指 | 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发行人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
| 转股价格 | 指 |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
| 债券持有人/持有人 | 指 |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 |
| 回售 | 指 | 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卖还给发行人 |
| 赎回 | 指 | 发行人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股东大会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指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释义项 | - | 释义内容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1-6月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十一)赎回条款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
)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或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项目 | 39,976.86 | 35,000.00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及上海研发中心项目 | 9,050.00 | 5,000.00 |
| 3 | 高端装备零部件扩产项目 | 31,170.92 | 27,812.00 |
| 4 | 高端零部件新材料扩产项目 | 6,753.35 | 5,499.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7,689.00 | 7,689.00 |
| 合计 | 94,640.12 | 81,000.00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700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954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6年1-6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0,516.61 | 15,605.09 | 17,267.49 | 33,298.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08.60 | 1,038.00 | 41,812.61 | 31,830.21 |
| 应收票据 | 12,010.33 | 11,584.94 | 11,269.89 | 9,490.81 |
| 应收账款 | 33,937.48 | 25,968.43 | 22,666.73 | 17,923.41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5,947.81 | 37,553.37 | 33,936.63 | 27,414.23 |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551.80 | 7,868.80 | 2,425.28 | 2,144.09 |
| 预付款项 | 2,482.66 | 3,446.86 | 2,487.69 | 4,457.30 |
| 其他应收款 | 142.67 | 132.22 | 335.07 | 558.23 |
| 存货 | 28,640.23 | 27,095.86 | 21,044.59 | 18,853.02 |
| 合同资产 | 272.85 | 247.81 | 336.45 | 264.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8.92 | 6,631.08 | 19.22 | 9.58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2.39 | 1,139.17 | 10,121.36 | 19,745.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234.53 | 100,758.26 | 129,786.40 | 138,574.80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 10.54 | 18.36 | 26.85 | 27.51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61.48 | 12,237.27 | 6,895.30 | - |
| 固定资产 | 104,127.00 | 95,924.24 | 69,716.89 | 35,413.59 |
| 在建工程 | 4,394.23 | 12,605.71 | 11,570.18 | 17,942.50 |
| 使用权资产 | 565.78 | 649.03 | 596.66 | 4,662.31 |
| 无形资产 | 6,299.59 | 6,052.76 | 6,229.41 | 5,107.2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8.28 | 224.69 | 157.56 | 215.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43.41 | 3,742.44 | 1,989.10 | 498.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82.81 | 1,810.27 | 46,794.63 | 33,499.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993.13 | 133,264.77 | 143,976.59 | 97,365.78 |
| 资产总计 | 263,227.65 | 234,023.04 | 273,762.99 | 235,940.58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2,837.52 | 25,881.51 | 78,097.90 | 53,052.04 |
| 应付票据 | 788.59 | 10,483.16 | 7,171.36 | 5,631.14 |
| 应付账款 | 9,479.41 | 14,105.20 | 8,930.26 | 7,639.21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268.00 | 24,588.36 | 16,101.62 | 13,270.35 |
| 合同负债 | 7,181.12 | 1,909.89 | 900.73 | 756.4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82.18 | 2,110.56 | 1,710.64 | 1,191.47 |
| 应交税费 | 931.49 | 1,306.02 | 738.61 | 1,054.43 |
| 其他应付款 | 2,346.59 | 131.88 | 93.15 | 137.39 |
| 项目 | 2026.6.30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70.31 | 5,057.23 | 2,530.98 | 1,377.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19.30 | 10,972.51 | 8,936.68 | 7,222.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036.51 | 71,957.97 | 109,110.31 | 78,062.1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8,084.21 | 3,534.92 | 10,200.00 | 7,706.13 |
| 租赁负债 | 212.71 | 325.03 | 327.04 | 141.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8.21 | 9.50 | 232.67 | 7.36 |
| 递延收益 | 4,334.81 | 3,060.69 | 2,390.90 | 1,620.8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49.94 | 6,930.14 | 13,150.62 | 9,476.18 |
| 负债合计 | 99,586.46 | 78,888.10 | 122,260.92 | 87,538.33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股本) | 8,789.02 | 8,789.02 | 8,789.02 | 8,789.02 |
| 资本公积 | 107,535.10 | 107,215.42 | 107,092.13 | 107,092.13 |
| 专项储备 | 440.70 | 421.94 | 551.00 | 463.24 |
| 盈余公积 | 5,704.66 | 5,704.66 | 4,279.09 | 3,550.40 |
| 未分配利润 | 41,175.29 | 33,003.89 | 30,790.83 | 28,507.4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644.78 | 155,134.94 | 151,502.07 | 148,402.2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9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641.19 | 155,134.94 | 151,502.07 | 148,402.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3,227.65 | 234,023.04 | 273,762.99 | 235,940.58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72,354.93 | 110,085.42 | 103,261.10 | 88,327.01 |
| 营业成本 | 56,809.95 | 84,648.23 | 77,984.09 | 65,690.46 |
| 税金及附加 | 402.13 | 739.05 | 652.04 | 485.65 |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1,699.48 | 3,192.21 | 3,004.52 | 2,377.63 |
| 管理费用 | 4,033.86 | 7,913.20 | 5,883.63 | 3,853.15 |
| 研发费用 | 2,319.78 | 4,185.43 | 3,865.69 | 2,955.85 |
| 财务费用 | 658.57 | 1,439.09 | 2,174.65 | 480.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74.73 | 1,709.65 | 2,414.37 | 906.55 |
| 减:利息收入 | 18.49 | 139.24 | 227.00 | 271.76 |
| 加:其他收益 | 277.93 | 689.37 | 1,213.15 | 1,170.57 |
| 投资收益 | 8,875.44 | 6,506.07 | 2,892.21 | 834.0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824.21 | 5,369.53 | 909.82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2.98 | 696.05 | 1,655.59 | 164.21 |
| 资产减值损失 | -3,837.87 | -6,308.14 | -6,995.25 | -219.47 |
| 信用减值损失 | -279.72 | -426.82 | -593.34 | -346.01 |
| 资产处置收益 | 57.10 | 27.09 | -2.12 | -28.09 |
| 营业利润 | 11,597.02 | 9,151.84 | 7,866.73 | 14,058.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38 | 15.72 | 15.09 | 3.2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75 | 47.87 | 171.78 | 22.35 |
| 利润总额 | 11,594.66 | 9,119.68 | 7,710.04 | 14,039.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29.59 | 207.64 | 742.93 | 1,374.90 |
| 净利润 | 10,365.07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0,365.07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3.59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368.66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65.07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68.66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5 | 0.66 | 1.4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5 | 0.66 | 1.41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812.82 | 82,239.12 | 84,316.55 | 70,632.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0.39 | 5,634.85 | 51.56 | 1,184.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9.37 | 1,483.11 | 2,395.06 | 1,472.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12.58 | 89,357.09 | 86,763.16 | 73,289.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098.34 | 53,288.36 | 61,603.55 | 53,040.8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561.44 | 22,594.08 | 16,648.93 | 11,294.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88.48 | 5,117.59 | 5,679.39 | 3,769.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8.56 | 4,379.35 | 4,255.04 | 2,160.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76.81 | 85,379.39 | 88,186.91 | 70,265.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4.23 | 3,977.70 | -1,423.75 | 3,024.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83.85 | 121,426.86 | 145,063.70 | 90,308.9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8.07 | 3,769.60 | 2,062.99 | 111.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6.85 | 18.67 | 113.52 | 61.4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98.77 | 125,215.13 | 147,240.21 | 90,481.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00.68 | 22,080.26 | 32,625.74 | 14,161.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500.00 | 44,142.70 | 159,453.46 | 171,098.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00.68 | 66,222.96 | 192,079.20 | 185,259.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1.91 | 58,992.17 | -44,838.99 | -94,778.4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73,945.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065.93 | 66,511.47 | 92,406.47 | 36,891.9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0.05 | 29,834.92 | 35,360.49 | 33,188.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45.98 | 96,346.38 | 127,766.96 | 144,026.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 | 108,900.00 | 56,200.02 | 18,648.6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8.42 | 6,491.02 | 5,988.75 | 3,204.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38.51 | 41,594.03 | 38,821.56 | 3,854.47 |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86.93 | 156,985.05 | 101,010.33 | 25,707.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9.05 | -60,638.67 | 26,756.64 | 118,318.70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3.87 | 105.28 | 102.10 | 74.6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79.04 | 2,436.50 | -19,404.01 | 26,639.30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22.13 | 11,785.64 | 31,189.64 | 4,550.3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01.17 | 14,222.13 | 11,785.64 | 31,189.64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关系 | 主营业务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全资 | 精密机加工件的加工 | 是 |
| 恒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 | 生铁、废钢相关供应链业务 | 是 |
| 恒工智能装备(成安)有限公司 | 全资 | 智能装备零部件的生产加工 | 是 |
| 恒工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全资 | 精密机加工件的加工 | 是 |
| 苏州恒强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 | 精密机加工件的加工 | 是 |
| 河北悦恒众信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控股 | 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 | 是 |
| 邯郸恒士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控股 | 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 | 是 |
| 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全资 | 具身智能科技研发与机器人业务 | 是 |
| 恒元智启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控股 | 具身智能科技研发与机器人业务 | 是 |
| 恒元智启具身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控股 | 具身智能科技研发与机器人业务 | 是 |
| 山东恒元智启智能具身有限公司 | 全资 | 具身智能业务 | 是 |
| 山东恒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 | 具身智能装备制造 | 是 |
| 恒工精密技术(保定)有限公司 | 全资 | 精密机加工件制造 | 是 |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关系 | 主营业务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济南乾元具身智能创新有限公司 | 控股 | 具身智能场景部署 | 是 |
| HENGONGPRECISIONEQUIPMENT(SINGAPORE)PTE.LTD. | 全资 | 精密装备贸易及投资 | 是 |
| NovamekMechanic(Thailand)Co.,Ltd. | 全资 | 精密机械制造 | 是 |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6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026年1-6月,公司新设立
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①2026年
月,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正泽智伟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恒元智启具身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②2026年5月,恒元智启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恒元智启智能具身有限公司;
③2026年5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恒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④2026年
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HENGONGPRECISIONEQUIPMENT(SINGAPORE)PTE.LTD.;
⑤2026年6月,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工精密技术(保定)有限公司;
⑥2026年
月,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济南天桥具身智能创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济南乾元具身智能创新有限公司;
⑦2026年6月,HENGONGPRECISIONEQUIPMENT(SINGAPORE)PTE.LTD.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NovamekMechanic
(Thailand)Co.,Ltd.。
(2)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025年度,公司新设立2家子公司:2025年10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5年
月,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恒元智启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024年度,公司新设立
家子公司:
2024年
月,恒工智能装备(成安)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河北悦恒众信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5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5%与恒祥企业咨询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邯郸恒士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023年度,公司新设立3家子公司:2023年8月,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工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
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
月,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工智能装备(成安)有限公司。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销售毛利率(%) | 21.48 | 23.11 | 24.48 | 25.63 |
| 销售净利率(%) | 14.33 | 8.10 | 6.75 | 14.34 |
| 扣非后销售净利率(%) | 13.84 | 6.53 | 3.38 | 12.63 |
| 资产负债率(%) | 37.83 | 33.71 | 44.66 | 37.10 |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29 | 0.43 | 0.41 | 0.5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5 | 0.66 | 1.4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85 | 0.66 | 1.41 |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68 | 0.33 | 1.24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62 | 17.65 | 17.24 | 16.88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股) | -0.68 | 0.45 | -0.16 | 0.34 |
2、净资产收益率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8 | 5.76 | 4.62 | 12.42 |
|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34 | 5.74 | 4.60 | 8.53 |
| 扣非后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12 | 4.63 | 2.30 | 7.52 |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5,940.58万元、273,762.99万元、234,023.04万元和263,227.65万元。2024年末资产总额较2023年末增长
16.03%,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规模扩大所致;2025年末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下降14.52%,主要系公司赎回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其他非流动资产用于现金分红、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2026年6月末资产总额较2025年末增长12.48%,主要系固定资产增加及长期股权投资增值所致。
从资产结构看,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73%、47.41%、43.05%和45.68%,非流动资产占比持续提升。其中: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35,413.59万元、69,716.89万元、95,924.24万元和
104,127.00万元,持续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实施“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等募投项目,在建工程陆续转固所致;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2023年末的0增长至2026年6月末的21,061.48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青岛安鹏具身智车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布局具身智能产业链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923.41万元、22,666.73万元、25,968.43万元和33,937.48万元,随收入规模扩大逐年增长;存货余额分别为18,853.02万元、21,044.59万元、27,095.86万元和28,640.23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备货增加相匹配。
、负债构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7,538.33万元、122,260.92万元、78,888.10万元和99,586.46万元,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17%、
89.24%、
91.22%和
86.39%。2024年末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增长
39.67%,主要系公司新增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融资规模扩大所致;2025年末负债总额较2024年末下降35.48%,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2026年6月末负债总额较2025年末增长
26.24%,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3,052.04万元、78,097.90万元、25,881.51万元和42,837.52万元,2025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以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资金偿还短期借款所致。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756.44万元、900.73万元、1,909.89万元和7,181.12万元,2026年6月末增长较快,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10%、
44.66%、
33.71%和
37.83%。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致;2025年末以来,公司通过赎回现金管理产品偿还部分有息负债,资产负债率有所回落。2026年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40,速动比率为
1.06,短期偿债
能力总体稳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内不存在银行借款逾期、欠息等情形,整体偿债风险可控。
4、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3次、
0.41次、
0.43次和
0.29次。2024年以来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2023年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规模大幅扩张,而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及产能爬坡期,收入增长相对滞后所致。随着募投项目逐步投产达效、收入规模持续扩大,总资产周转率有望逐步回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装备制造企业,客户信用状况较好,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风险总体可控。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8,327.01万元、103,261.10万元、110,085.42万元和72,354.93万元,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6月分别同比增长
16.91%、
6.61%和
37.37%,收入规模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664.90万元、6,967.11万元、8,912.04万元和10,368.66万元。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44.99%,主要系公司对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995.25万元,以及财务费用因利息支出增加而大幅上升所致;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
27.92%,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6年1-6月净利润同比增长
57.03%,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6年1-6月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8,824.2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5.63%、
24.48%、
23.11%和
21.48%,呈逐年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变化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42%、4.62%、5.76%和6.48%。2024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主要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所致,2025年以来随经营业绩回升,盈利能力逐步恢复。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项目 | 39,976.86 | 35,000.00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及上海研发中心项目 | 9,050.00 | 5,000.00 |
| 3 | 高端装备零部件扩产项目 | 31,170.92 | 27,812.00 |
| 4 | 高端零部件新材料扩产项目 | 6,753.35 | 5,499.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7,689.00 | 7,689.00 |
| 合计 | 94,640.12 | 81,000.00 | |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现有主业,具体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制造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及上海研发中心项目、高端装备零部件扩产项目、高端零部件新材料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定位于高端装备关键材料与部件、机器人整机制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存在业务及资产层面的跨行业整合或重大重组。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精密连续铸铁产品、精密机加工产品以及具身智能产品的产能及收入贡献将进一步提高,业务组合进一步向高附加值优
化;项目实现的收益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整体业务架构、收入构成发生实质性变动,主营业务方向与战略重心保持稳定。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五)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七十四条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但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后,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在计算分红比例时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的资金视同为现金分红)。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二)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
(三)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八十条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和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367,058.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②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78,039.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①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72,54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②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72,54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①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761,568.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②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
月
日的公司总股本87,890,196股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972,54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股转增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5,468,235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成长与发展,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4,062.43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47.80%,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12.04 | 6,967.11 | 12,664.9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273.41 | 4,394.51 | 4,394.51 |
| 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59.17% | 63.08% | 34.7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 14,062.43 | ||
|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 9,514.68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147.80% | ||
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均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及资金安排统筹使用未分配利润,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