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恩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93元,募集资金总额117,786.3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2,578.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208.0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00002603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932.90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2,932.9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527.46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177,863,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25,782,297.08 |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052,080,702.92 |
减: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 429,329,002.24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42,274,193.16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47,054,809.08 |
补充营运资金 | 250,000,000.00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522,892.85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 | 0.00 |
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 635,274,593.53 |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 259,764,170.36 |
专户存款余额 | 375,510,423.1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年4月及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铂凯盛”)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汕头分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创兴银行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铂凯盛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391680100100077206 | 196,803,119.70 |
中国光大银行汕头分行 | 78100188000368541 | 45,018,637.89 | |
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 665275431968 | 50,974,827.35 |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634473712 | 68,633,277.03 | |
中国工商银行龙湖支行 | 2003020129200111433 | 已销户 |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8000034920001001 | 12,075,447.41 | |
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齐鲁软件园支行 | 1602115129000888888 | 2,005,113.79 |
合计 | 375,510,423.17 |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齐鲁软件园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932.90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2,932.90万元,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相关内容。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227.42万元,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35.68万元,共计4,763.10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华兴专字[2022]20000260402
号《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208.07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231.77万元。2022年4月25日及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63,527.46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37,551.04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25,976.42 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在2022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恩康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5,208.0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932.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932.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生物技术药及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27,640.46 | 27,640.46 | 434.76 | 434.76 | 1.57% | 2027年3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否 | 22,335.84 | 22,335.84 | 8,498.14 | 8,498.14 | 38.05% | 2025年3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976.30 | 74,976.30 | 33,932.90 | 33,932.9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暂未确定用途 | 否 | 21,231.77 | 21,231.77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0,231.77 | 30,231.77 | 9,000.00 | 9,0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105,208.07 | 105,208.07 | 42,932.90 | 42,932.9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208.07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231.77万元。2022年4月25日及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227.42万元,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35.68万元,共计4,763.10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华兴专字[2022]20000260402号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63,527.4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37,551.0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25,976.42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祥茂 | 徐振宇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