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萍乡市华铂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铂精诚”)出具的《萍乡市华铂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铂精诚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24,479股,持股变动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以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最新披露)为计算依据,下同)的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萍乡市华铂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东街60号2栋33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3月 | ||||
股票简称 | 泰恩康 | 股票代码 | 30126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324,479 | 2.437822 | |||
合计 | 10,324,479 | 2.437822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萍乡市华铂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铂精诚 | 合计持有股份 | 31,500,000 | 7.437799 | 21,175,521 | 4.99997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500,000 | 7.437799 | 21,175,521 | 4.9999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持有公司股份3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的股东华铂精诚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87,809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决定提前终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1.《萍乡市华铂精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超过1%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