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8  泰恩康(301263)公司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通讯、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会议应到持有人51名,实际参加会议持有人51名,代表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000.00万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8,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根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林姿丽女士、许志毅先生、谢一帆女士为公司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林姿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8,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姿丽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负责为本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7、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按照《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9、决策本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10、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1、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对本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000.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