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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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郑汉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汉杰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6 年6 月4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 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长郑汉杰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
鉴于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4 日)收 盘价跌幅累计超过20%,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 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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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 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 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 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购;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上限以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0 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郑汉杰先生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郑汉杰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郑汉杰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 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 会上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 方案为准。
上述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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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