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华新环保(3012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经自查,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更正后的内容以加粗表示):

更正前:

附件二: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7.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7.03修订《公司章程》
7.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7.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0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7.09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7.10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8.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更正后:

附件二: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7.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7.03修订《公司章程》
7.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06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7.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0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7.09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7.10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8.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