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余乐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