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宇邦新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0,000股,并于2022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9,341,8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4,658,1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
2022年12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41,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02%。2023年6月8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84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量为8,5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1731%,限售期为自取得宇邦新材股票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36个月内,及自宇邦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时间中较晚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27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7.8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2.12%。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6户,为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中元新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刘军、刘正茂、全普。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自取得宇邦新材股票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36个月内,及自宇邦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时间中较晚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73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1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首发前限售股 | 2,300,000 | 2.2115 | 2,30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限合伙) | |||||
2 | 无锡中元新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首发前限售股 | 1,700,000 | 1.6346 | 1,700,000 |
3 | 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首发前限售股 | 1,500,000 | 1.4423 | 1,500,000 |
4 | 刘军 | 首发前限售股 | 1,200,000 | 1.1538 | 1,200,000 |
5 | 刘正茂 | 首发前限售股 | 1,000,000 | 0.9615 | 1,000,000 |
6 | 全普 | 首发前限售股 | 800,000 | 0.7692 | 800,000 |
合计 | 8,500,000 | 8.1731 | 8,50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00 | 72.12 | -8,500,000 | 66,500,000 | 63.94 |
首发前限售股 | 75,000,000 | 72.12 | -8,500,000 | 66,500,000 | 63.94 |
首发后限售股 | 0 | 0.0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000,000 | 27.88 | +8,500,000 | 37,500,000 | 36.06 |
三、总股本 | 104,000,000 | 100.00 | 0 | 104,000,000 | 100.00 |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宇邦新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世举 陈 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