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宇邦新材(301266)公司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1,334,668.01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48,246,572.06元,根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的原则,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51,188.02元后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7,723,303.79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77,998,419.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77,723,303.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80,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80,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