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骄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4,3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