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2  宇邦新材(301266)公司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进一步落实证券监管部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的监管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