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蓓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厦眼科”)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4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2月9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2022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及临时股东大会4次,均按时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在报告期内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蓓 | 6 | 6 | 0 | 0 | 5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在报告期内对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换届及补选董事、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判断,并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前认可事项 | 事前认可意见 |
1 | 2022年2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 | 2022年9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补选扈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2年9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11月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 ||||
4 | 2022年11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实地走访及通讯形式多次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做好潜在风险防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任期内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认真审阅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任职公司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感谢公司2022年在本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由于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2年12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希望公司在今后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蓓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