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华厦眼科(3012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3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公司未来发展,不断扩大眼科医疗网络布局,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电数字(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字”或“基金管理人”)、厦门市西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创投”)、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厦门跃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跃慷投资”)共同参与投资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厦壹号”或“基金”)并签署《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599.5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华厦壹号将主要对眼科医院及眼科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和管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加速完善公司全国的眼科医疗服务网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一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中电数字(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昕梅;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1843房间(集群注册);

主要经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

登记备案情况:中电数字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3373。

(二)普通合伙人二

企业名称:厦门市西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丽园;

成立日期: 2022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3201单元之一D区;

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

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苇;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主要经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及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等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厦门跃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厦门跃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仙英;

成立日期:2023年3月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元路33号209室I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作各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各合作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3年4月28日;

3、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思明区大元路33号209室B单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合伙人构成及出资结构:本次投资后,华厦壹号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44,101.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8,599.50万元,中电数字认缴出资1万元,西海创投认购认缴出资22,000万元,中信信托认缴出资11,050万元,跃慷投资认缴出资2,450.5万元。

6、关联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说明:华厦壹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

2、存续期限及出资进度:合伙期限为 40 年,全体合伙人均根据约定于2063年04月26日前分期交足付出资额。

3、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

4、合伙事务的执行:普通合伙人中电数字为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公司无一票否决权。

5、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1)合伙人入伙及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6、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华厦壹号计划的目的是借助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经验,拓宽产业投资渠道,积极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投资标的,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华厦壹号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后续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等风险。本次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整合优质并购项目,加速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完善相关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事项,也未在基金中任职,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存在十二个月内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本次拟参与投资的基金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投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