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除苏庆灿先生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按照公司既定高质量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