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及被监视居住的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及被监视居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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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
2024年6月6日,公司收到苏庆灿先生家属的通知,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苏庆灿先生的留置措施;同时,苏庆灿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所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
目前,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按照既定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稳健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