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8  铭利达(301268)公司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27日,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的情形,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1个月内(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如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4月2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铭利转债”基本情况

(一)“铭利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铭利转债”转股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7.82元/股。

(二)“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82元/股调整为3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铭利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存续虽未满三十个交易日,但自2024年3月7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存续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铭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铭利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且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的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的1个

月内(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如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4月2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铭利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