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
2、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37.67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37.42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1日
一、“铭利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债券简称为“铭利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15”。
二、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相关规定,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3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7.42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1=(P0-D+A*k)/(1+n+k),P1=(37.67-0.25+0*0)/(1+0+0)=37.4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