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存续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铭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铭利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且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的3个月内(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如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1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陶诚先生、张贤明先生、陶红梅女士、卢常君先生、杨德诚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