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贤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张贤明先生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张贤明 | 否 | 800,000 | 88.43 | 9.27 | 2024-10-28 | 2025-1-8 | 深圳中小担 |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5年1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可转债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可转债数量(张)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可转债数量(张) | 剩余质押可转债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剩余质押可转债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张贤明 | 904,697 | 10.48 | 800,000 | 0 | 0 | 0 |
注:本公告中数据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