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