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16  铭利达(30126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5-045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1.68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58%,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介绍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具体融资类型、金额、期限、利率等以最终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授信事项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实施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3202

4、法定代表人:陶诚

5、注册资本:40,001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生产、加工(具体范围凭环保批复经营);普通货运;压铸件、塑胶件、线缆、电子产品的装配组装业务。

7、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担保人广东铭利达为被担保人铭利达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 (经审计)
资产总额6,054,335,338.305,639,602,299.03
流动负债2,460,902,727.061,835,500,174.32
银行借款1,272,205,244.97645,063,869.06
净资产2,355,583,173.022,579,211,642.50
营业收入1,885,334,916.094,069,524,828.60
利润总额-97,632,264.60355,775,035.62
净利润-96,105,561.09319,608,622.52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9日。

5、担保的最高额融资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16,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58%。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7,084.8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41%。

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广东铭利达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