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丁)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汉仪股份(301270)公司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苗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各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十次董事会,实际参加十次董事会,九次为现场参加,一次为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应列席五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五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二、2022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1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情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意见

2022年1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9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1-9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1-9月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12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1-12月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1、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3、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该等薪酬方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7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6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1-6月,除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外,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9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利润分配政策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利润分配政策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谢立群先生、周红全先生、马忆原女士、陈金娣女士、李永林先生、邬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东生先生、戴祖勉先生、苗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周东生先生、戴祖勉先生、苗丁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谢立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红全先生、马忆原女士、陈金娣女士、陈晓力女士、练源先生、张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晓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练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022年1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并对修订《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相关资料首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和确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在任职期内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学习,加强对公司业务的深入了解,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苗丁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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