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立群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49,499,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9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6,27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71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3,227,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27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0,02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93%。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1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87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3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对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予以追认并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即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授权期限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一致。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和津贴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谢立群、北京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0,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9,49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和津贴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北京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0,903,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詹越、薄思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