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3-11-28  汉仪股份(301270)公司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汉仪股份股票代码:301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9室-16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92号工联CC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汉仪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汉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领创、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嘉兴领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9室-16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6年 4 月 13 日
经营期限30年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7,11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文化创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AYN4W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92号工联CC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信息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股东类别
1重庆文化创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7378%普通合伙人
2青岛信石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094%有限合伙人
3福州汇富阖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5669%有限合伙人
4青岛信石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1321%有限合伙人
5北京寻星企业咨询有限公司1.8812%有限合伙人
6扬州瑞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1726%有限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刘新

刘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重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9993%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经营发展需要而减持汉仪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1月22日至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汉仪股份7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720%,减持均价为

43.2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汉仪股份5,777,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713%,为汉仪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领创持有汉仪股份4,99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3%,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汉仪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3年11月22日43.11400,0000.40000
大宗交易2023年11月23日43.46377,2000.37720
合计43.28777,2000.7772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在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曾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3年9月13日43.43700,0000.70000
大宗交易2023年9月14日40.21700,0000.70000
合计41.821,400,0001.4000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新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二号楼201
股票简称汉仪股份股票代码301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9室-1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777,125股 持股比例:5.7771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999,925股 持股比例:4.99993%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0.7772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 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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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新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