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42.5696万元向嘉盛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3层3801、3811、3812、3815号的房屋,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层-3002、-3003、-3005、-3006、-3007、-3008、-3009、-3010、-3011、-3012、-3060、-3061、-3062、-3063、-3065、-3066、-3076、-3077、-3078、-3079、-3080、-3081、-3082号的车位。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汉仪股份”)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嘉盛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3层3801、3811、3812、3815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共
693.26平方米)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层-3002、-3003、-3005、-3006、-3007、-3008、-3009、-3010、-3011、-3012、-3060、-3061、-3062、-3063、-3065、-3066、-3076、-3077、-3078、-3079、-3080、-3081、-3082号的车位(车位建筑面积共859.14平方米)。本次交易总价人民币4,942.5696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嘉盛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0年2月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5139566XQ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34层3901室 |
法定代表人 | 于淼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股东 | 于淼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策划;出租办公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房屋
(1)交易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3层3801、3811、3812、3815号房屋
(2)房屋用途:经营及办公使用
(3)房屋建筑面积:共693.26平方米
(4)交易总价:人民币4,333.0695万元
(5)预计过户时间:不晚于2024年2月8日
(6)预计交付时间:交易标的过户及购买资金交付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7)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交易标的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8)目前标的房屋尚有租户,租赁尚未到期。现有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均已放弃标的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出卖人将在标的房屋过户之前,协调全部现有租赁合同项下承租方与出卖人、公司共同签署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租赁变
更协议”),并于协议中约定自标的房屋过户之日起,由公司取代出卖人成为现有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由公司承继出卖人在现有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如上述租赁变更协议最终未能签署,出卖人同意按照现有租赁合同的约定,自标的房屋过户之日起公司即取代出卖人,享有出卖人在现有租赁合同项下权利并承担出卖人在现有房租赁合同项下义务。
上述现有租赁合同均于2024年9月21日到期,该等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将不再出租标的房屋,全部作为办公自用。
除此之外,标的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车位
(1)交易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层-3002、-3003、-3005、-3006、-3007、-3008、-3009、-3010、-3011、-3012、-3060、-3061、-3062、-3063、-3065、-3066、-3076、-3077、-3078、-3079、-3080、-3081、-3082号车位
(2)车位用途:经营及办公使用
(3)车位建筑面积:共859.14平方米
(4)交易总价:人民币609.5000万元。
(5)预计过户时间:不晚于2024年2月8日
(6)预计交付时间:交易标的过户及购买资金交付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7)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交易标的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8)标的车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出卖人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五、 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房产的目的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是对公司现有办公场所的必要补充:截至2023年年底,公司在北京办公场所全部为租赁房产,共1,464.50平方米,由于业务发展,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设计、研发、业务人员逐年增加,2023年北京地区员工近200人。原有租赁办公场所较为拥挤和陈旧,不能满足公司拓展新业务、召开会议、以及新增人员工位的需求。2024年,租赁办公场所将陆续到期,同时,考虑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办公场所地理位置优越,办公环境优良,因此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在同一楼层中的其它房间及配套车位,作为公司更为长期的办公场所和发展空间。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总额为4,942.5695万元,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归母净资产的4.58%,占公司总资产的4.38%。本次交易为公司购置长期稳定的办公环境而做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42.5696万元向嘉盛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3层3801、3811、3812、3815号的房屋,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3层-3002、-3003、-3005、-3006、-3007、-3008、-3009、-3010、-3011、-3012、-3060、-3061、-3062、-3063、-3065、-3066、-3076、-3077、-3078、-3079、-3080、-3081、-3082号的车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订本次房产交易标的买卖合同等文件及办理其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房产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
未来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