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2-21  汉仪股份(301270)公司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2,8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1.64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34,868,1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