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4-03  汉仪股份(301270)公司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3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7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7%。就上述回购行为,公司已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进行的回购计划实施行为,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