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张玥先生、徐有权先生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因徐有权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马婧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徐有权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玥先生和马靖瑶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有权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马靖瑶女士简历
马婧瑶女士,现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马婧瑶女士曾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三七互娱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项目等,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马婧瑶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