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英华特(301272)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华特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835,7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388,430.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269.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20,000.0017,360.00
2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30,506.0030,506.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55,506.0052,866.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一)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华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英华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陈 菲 谢佼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