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00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999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30,000股,于2023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58,515,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3,875,14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4,640,56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754,86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1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54,86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5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999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总数 (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754,860 | 1.29% | 754,860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
满半年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44,640,560 | 76.29% | -754,860 | 43,885,700 | 75.0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43,885,700 | 75.00% | - | 43,885,700 | 75.00% |
首发后限售股 | 754,860 | 1.29% | -754,860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875,140 | 23.71% | +754,860 | 14,630,000 | 25.00% |
三、总股本 | 58,515,700 | 100.00% | - | 58,515,700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英华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