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特: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72证券简称:英华特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39元,共计募集资金75,183.5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588.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595.03万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减扣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0.31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5,64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3〕第3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844.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449.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1,249.14万元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36,2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本期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5,644.73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0,844.8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87.58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9.53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844.8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287.11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7,087.0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7,548.67[注1] | |
| 差异 | G=E-F | -461.63[注2] | |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期末余额1,348.67万元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6,2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注2:差异系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442.45万元、发行相关印花税16.42万元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费用2.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51659200001396 | 募集资金专户 | 912.8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1] | 512905176710655 | 募集资金专户 | 109.8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2] | 89090078801000010805 | 募集资金专户 | 2.5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注3] | 492379407708 | 募集资金专户 | 322.84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4] | 30370188000356271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0.0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4] | 30370188000356435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0.52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注4] | 3050020610120100119799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0.00 |
| 合计 | 1,348.67 |
注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东南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4:2025年公司开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3037018800035627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3037018800035643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3050020610120100119799等3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余额外,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36,2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英华特环境变更为公司。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实施地点:常熟高新区黄浦江路以北、银通路以西。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83.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2.45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873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期购买及赎回结构性存款明细(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受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是否赎回 | 期末余额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50804001 | 3,000.00 | 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 1.20%或2.10%或2.65% | 是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50806001 | 2,900.00 | 2025年8月8日至2026年2月5日 | 1.20%或2.00%或2.65% | 是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51107001 | 4,300.00 | 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 | 1%-2% | 是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EEH26010UTCSUZ | 5,900.00 |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8月7日 | 1.2%或1.85%或2.4% | 否 | 5,900.0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6年第46期84天K款 | 4,300.00 |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10日 | 1%-2% | 否 | 4,300.00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20251011001 | 26,000.00 |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 | 0.9%或1.95%或2.15% | 否 | 26,000.00 |
| 合计 | 46,400.00 | 36,200.00 |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
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1,713.8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2,017.71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编制单位: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5,644.73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44.8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 | 否 | 17,360.00 | 17,360.00 | 0.00 | 17,476.82 | 100.67[注1] | 2024-12-31 | 733.01 | 不适用[注4] | 否 |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0,506.00 | 30,506.00 | 0.00 | 828.76 | 2.7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7.68 | 100.15[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2,866.00 | 52,866.00 | 0.00 | 23,313.26 | - | - | 733.01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 | 3,800.00 | 0.00 | 3,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 | 5,600.00 | 5,600.00 | 0.00 | 1,713.83 | 30.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回购公司股份 | 2,017.71[注3] | 2,017.71[注3] | 0.00 | 2,017.7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1,361.02 | 1,361.02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2,778.73 | 12,778.73 | 0.00 | 7,531.54 | 58.94 | - | - | - | - | |
| 合计 | 65,644.73 | 65,644.73 | 0.00 | 30,844.80 | - | - | 733.01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工程量大,建设周期较长,且近年来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过程相对谨慎,实际推进节奏较原规划有所放缓。截至目前,公司正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和自身业务布局,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安排进行持续、审慎的评估,尚未形成最终决策。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科学决策,后续如涉及项目调整或变更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12,778.73万元。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00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1,713.8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2,017.71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2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3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4之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19,536.7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该节余募集资金因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注3]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成交总金额为2,017.71万元(含交易费用)。[注4]鉴于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半年度实现效益733.01万元并非全年实现的效益,故不适用于是否达到预定效益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