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2023-036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7  嘉曼服饰(3012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曼服饰”)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741,73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872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并于2022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276,股票简称:嘉曼服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108,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7,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1,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11,741,73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8720%,其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相关股东共计3名,包括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架桥”)、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架桥”)、重庆麒厚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麒厚”)3家机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庆麒厚、深圳架桥、天津架桥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①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重庆麒厚、深圳架桥、天津架桥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承诺人所持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于本次首发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本次首发上市后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衍生取得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承诺人在发行人

本次首发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100%。

(2)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配合发行人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承诺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①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减持。

①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11,741,7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8720%。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3名。

5、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1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2,415,947.002,415,947.002.237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1,000,00075.00%-11,741,73069,258,27064.1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81,000,00075.00%-11,741,73069,258,27064.13%
首发后限售股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025.00%11,741,730-38,741,73035.87%
三、总股本108,000,000100.00%--108,000,000100.00%

注:上表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结构情况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3年9月1日为权益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4,455,000.004,455,000.004.1250%
3重庆麒厚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麒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4,870,783.004,870,783.004.5100%
合 计11,741,730.0011,741,730.0010.8720%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 年 9月 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