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嘉曼服饰(301276)公司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介绍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部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在上述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嘉曼服饰(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曼”)、天津嘉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士”)、宁波嘉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嘉迅”)、暇步士(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暇步士”)、江苏嘉帆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帆”)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各家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在上述年度计划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均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工体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嘉士和光大银行工体路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3,00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嘉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12-06

2、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祥园道160号102-16(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曹胜奎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经营范围:服装、服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针织品、纺织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建材、五金产品、家具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展览展示服务,商品包装加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出资份额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71,396,555.56280,656,203.77
负债总额266,064,709.19275,255,328.90
流动负债264,881,513.64267,473,163.42
净资产5,331,846.375,400,874.87
指标名称2024年1月-3月(未经审计)2023年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10,335,395.34530,760,692.56
利润总额-69,028.50-8,155,650.01
净利润-69,028.50-6,123,116.26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天津嘉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

授信业务发生期间: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止

保证的授信额度: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RMB30,000,000.00)。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77%,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49%。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