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嘉曼服饰(301276)公司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 事长刘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83,84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69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3,695,8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48,02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19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5,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48,02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3,781,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弃权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3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218%; 反对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8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83,78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同意13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472%; 反对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434%;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9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810%;反对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96%;弃权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

同意12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810%; 反对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96%;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94%。

关联股东曹胜奎先生、刘林贵女士、刘溦先生、马丽娟女士、北京力元正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位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 的议案》

同意83,779,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8%;反对 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9,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同意12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357%; 反对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69%;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4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股东审 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3,78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9%;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弃权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同意13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24%; 反对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82%;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94%。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94%;反对5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12%;弃权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

同意13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94%; 反对5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12%;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94%。

关联股东曹胜奎先生、刘林贵女士、刘溦先生、马丽娟女士、北京力元正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位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纬纶律师、李园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