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8  新天地(3012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1277证券简称:新天地公告编号:

2023-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3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000,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74.9850%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4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5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0083%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4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5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0083%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0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反对

,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26%;反对1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0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反对

,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26%;反对1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0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反对

,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26%;反对1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4%;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化、何保飞律师(以下称“天元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天元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