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发亮)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发亮)
本人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并按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贾发亮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8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长葛市造纸厂会计,1995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长葛市启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02年11月至今任许昌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全部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8 | 8 | 8 | 0 | 0 | 否 | 5 | 5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情况 | 意见类型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月10日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30日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5月23日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25日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补选刘宏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02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换置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3日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2日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29日 |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董事2022年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时,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贾发亮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