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薇薇女士、Li Yang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义旺、刘海燕
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