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公司在光伏连接系统领域的深度布局,进一步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蒋薇薇、Li Yang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