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快可电子(3012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6,9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6%)的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富恩德星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9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1,666,4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833,2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总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富恩德星羽6,966,8008.36%
合计6,966,8008.36%

注1: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注2:上数据如存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1富恩德星羽1,666,400不超过2.00%集中竞价交易
833,200不超过1.00%大宗交易

(1)股东富恩德星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富恩德星羽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富恩德星羽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及以上(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2)若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则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股东富恩德星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1,666,400股,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833,200股。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价格: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股份的股东为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恩德星羽”)。据《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告书》等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本公司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减持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在减持期间,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及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

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