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0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04万股。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归属的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6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6.98元/股调整为26.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6.68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8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监事冯国瑜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