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