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2]927号文),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并于2022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鹏飞先生、高一鸣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李鹏飞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协创数据、宇邦新材等IPO项目;东山精密、塔牌集团、海优新材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海优新材、宇邦新材等可转债项目。李鹏飞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高一鸣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思林杰IPO、江苏创新港股IPO、蔚蓝锂芯非公开等项目。高一鸣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