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道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27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唐伟将 | |||
电话 | 0575-88262235 | |||
办公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 | |||
电子信箱 | ir@zjjdtech.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4,542,378.05 | 320,385,392.44 | 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650,839.19 | 35,623,886.78 | -30.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3,092,747.99 | 31,732,721.67 | -27.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594,942.52 | 5,385,817.91 | 950.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3 | -41.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3 | -41.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4.54% | -2.6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93,197,077.83 | 1,693,289,014.14 | -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93,895,398.25 | 1,319,244,559.06 | -1.9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68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金道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75% | 33,750,000 | 33,750,000 | ||
金刚强 | 境内自然人 | 15.00% | 15,000,000 | 15,000,000 | ||
金晓燕 | 境内自然人 | 7.50% | 7,500,000 | 7,500,000 | ||
金言荣 | 境内自然人 | 7.50% | 7,500,000 | 7,500,000 | ||
绍兴金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5.25% | 5,250,000 | 5,250,000 | ||
杭州普华天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普华兰亭文化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84% | 2,843,581 | 0 | ||
绍兴金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25% | 2,250,000 | 2,250,00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金道科技 | 其他 | 1.79% | 1,793,269 | 0 |
1号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李亚君 | 境内自然人 | 0.45% | 450,000 | 0 | ||
陈维恩 | 境内自然人 | 0.39% | 388,58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金道控股的股东金言荣与王雅香系夫妻关系,金言荣与金刚强系父子关系,金言荣与金晓燕系父女关系。此外,金言荣为金道科技的董事长;金刚强为金道科技董事、总经理;金晓燕系金道科技的董事;同时金言荣系金及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雅香系金益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言荣、金刚强、王雅香及金晓燕四人(以下简称“金氏家族”)于2018年1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该协议,金氏家族共同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在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就以下事项行使其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2、公司董事会决议交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事项; 3、《公司章程》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要求应由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 同时,金氏家族还约定,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金言荣的意向进行表决。一致行动期限自各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日起至各方担任公司股东期间有效。发生纠纷或意见分歧时,各方按照金言荣的意向进行表决。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李亚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50000股,实际合计450000股; 股东李和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230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8555股,实际合计340885股; 股东上海清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淙睿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5000股,实际合计2750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