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
(吴尚杰)
本人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2022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4 |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报告期内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3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
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2年度,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定期通过当面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2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履职情况,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吴尚杰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