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通过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3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 2023年7月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次会议
次会议 | 监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新能源连接器生产基地的议案》。 |
2、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