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珠城科技(301280)公司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7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志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志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军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志军,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外贸部部长、温州珠创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王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