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1-08  珠城科技(301280)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珠城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83,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7.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7,501,160.0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59,750,116.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37,751,044.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0,542,854.1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7,208,189.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1精密电子连接器智能化技改项目40,427.5040,427.508,847.10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9,106.309,106.305,079.05
3补充流动资金[注]16,000.0016,000.0016,041.38
合计65,533.8065,533.8029,967.53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20.8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36,187.02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70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16,000万元已经按规定使用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2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85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10,85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公司最近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85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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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乐高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