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金禄电子(301282)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禄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禄电子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的经营发展需要,金禄电子拟为湖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湖北金禄100%29.01%7,960.4446,00026.95%
合计7,960.4446,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2F2H6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陆市江夏大道特8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88,513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项目的筹建;金属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486,338,126.291,451,842,890.21
负债总额431,206,254.22406,049,687.93
所有者权益1,055,131,872.071,045,793,202.28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49,114,822.91725,287,469.24
利润总额9,870,738.45109,413,526.34
净利润9,338,669.7997,588,713.85

10、湖北金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仅为未来12个月内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及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促进其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3,340.23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但尚未实际签署担保协议的预计担保总额度46,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4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084.9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9%,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960.44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4.5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定的要求。本次担保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禄电子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勇江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