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3-12-20  聚胶股份(301283)公司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

1名非激励对象人员在被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与该名人员确认,其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仅知悉公司未来会实施激励计划,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有限,在自查期间,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成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等方面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其交易量较少且截至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该交易行为系由于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情形;其余5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在本次激励计划对外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